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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7/14 113.7.14 薛國政牧師_婚姻的原則(下)

主題:婚姻的原則(下)
經文:
林前7:8-16
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;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說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 11 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(不是主說):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離棄丈夫。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(原文是弟兄)成了聖潔。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。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,是姊妹,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 16 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 
📌大綱:
夫妻都必須完全盡自己的責任去經營婚姻
保羅認為有兩種情況就「可以嫁娶」
1、自己禁止不住
2、慾火攻心的人
※婚姻本是一生之久,這是神設立婚姻的原則
 
🔑金句:
8 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羅13:8
8 Don't run up debts, except for the huge debt of love you owe each other. When you love others, you complete what the law has been after all along.Rom13:8

💭默想:
👉1. 在婚姻中,若夫妻雙方信仰不同,如何在愛與和諧中相處?如何在彼此尊重的基礎上,共同追求婚姻的幸福?
👉2. 「妻子不應離開丈夫,丈夫也不應離開妻子」。但若真的分開了,也應保持未婚或與配偶和好。我們如何在現實生活中理解和應用這段經文的教導?